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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苗木种植基地遭男子私伐236株杨树终身不得从事林业工作

2025-05-11 学术交流 0人已围观

简介山东男子李某因私自在宜君县采伐236株速生杨树,未经批准即开始砍伐,并将木材转运至外地,结果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罚金1万元。李某44岁,本为山东省曹县人,在中间人王某和赵某的介绍下,与宜君县彭镇仙马渠村吕某达成协议购买了4块速生杨树林,但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。2014年9月,双方签订合同,李某预付定金1万元后,便擅自雇工进行采伐,并于10月3日将木材转运时,被发现并报案

山东男子李某因私自在宜君县采伐236株速生杨树,未经批准即开始砍伐,并将木材转运至外地,结果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罚金1万元。李某44岁,本为山东省曹县人,在中间人王某和赵某的介绍下,与宜君县彭镇仙马渠村吕某达成协议购买了4块速生杨树林,但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。2014年9月,双方签订合同,李某预付定金1万元后,便擅自雇工进行采伐,并于10月3日将木材转运时,被发现并报案。现场勘查显示所采伐杨树共236株,其蓄积量达到103.58立方米。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,对此案作出上述判决。这起事件警示世人:森林资源宝贵,非法砍伐必究。如果您对农业、植树造林等相关知识感兴趣,可以关注我们的农业频道获取更多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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